2015年勘察设计行业的个人执业资格注册工作仍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完成各专业注册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一人只能受聘于一个单位注册的管理规定。1-12月份,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公示分别完成了23批、公告分别完成22批,办理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类注册共计50348人,其中办理一级注册建筑师各类注册16231人(初始注册2206人,变更注册2676人,延续注册10787人,更改补办证书印章56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各类注册13306人(初始注册1176人,变更注册3882人,延续注册7499人,更改补办证书印章749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6860人(初始注册1238人,变更注册1187人,延续注册3299人,更改补办证书印章1136人);注册化工工程师各类注册1144人(初始注册431人,变更注册189人,延续注册521人,更改补办证书印章3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各类注册6953人(初始注册2720人,变更注册1981人,延续注册2135人,更改补办证书印章117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各类注册5854人(初始注册2640人,变更注册1431人,延续注册1701人,更改补办证书印章82人)。同时,查处了有多个专业执业资格的一人分别从不同单位申报注册人员共计122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查处442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查处786人。
2015年,受理被投诉举报的一级注册建筑师2名、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65名,经过调查核实,已办结一级注册建筑师案例2人,2人查实系挂靠单位注册,并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作出了撤销注册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注册的处罚决定;已办结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案例共35人,其中查实系挂靠单位注册的22人,并由住建部作出了撤销注册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注册的行政处罚决定。另外,还有30名被投诉举报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正在调查中。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总体布署和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查和审批时间,探索电子化审查审批新模式,提高行政审查和审批工作效率,2015年,我中心组织人员赴北京、上海、山东、辽宁等四省、市开展了调研工作,并请云南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来京座谈,针对勘察设计注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电子化审查审批工作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这次调研工作内容充实,达到了预期效果,同时,使参加调研人员深受启发,了解了不少地方注册管理工作情况,也学到了不少知识,吸取了一些工作经验,取得了很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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