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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附政策解读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3-03-30    浏览量:962      

《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文发布 附政策解读


导言:“十四五”期间,全省工业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建成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取得新进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重点行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为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黔工信〔2023〕6号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广电局、省大数据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

《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和《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黔党发〔2022〕24号)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四区一高地”主定位,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点行业碳达峰为突破,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稳妥推进。将碳达峰碳中和的理念和目标愿景贯穿工业生产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统筹处理好工业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方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各项任务,推动全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效率优先,重点突破。坚持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提高利用效率,优化用能和原料结构,推动工业企业循环式生产,聚焦重点行业,加强产业耦合互补,推进存量减碳和增量低碳协同发展,持续降低单位产品能源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创新驱动,数字赋能。坚持科技创新第一驱动力地位,发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加快节能低碳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应用,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绿色低碳领域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工业绿色化。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发挥政府推动改革创新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省工业产业结构、用能结构明显优化,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建成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取得新进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重点行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为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省工业产业结构、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用能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2030年前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

二、重点任务

(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奋力推进工业大突破,推动工业产业内涵式集约发展。推进白酒产业集聚区保护建设,建设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推动能源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做强铝及铝加工产业生态体系,抓好磷煤化工集聚集约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推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一核两区”重大项目加快建成投产,着力打造“电动贵州”新名片,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围绕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大力发展智能终端、数据应用等产业集群。做大航空航天精密基础件和大型零部件产业,建设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关键设备等产业备份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以下各条均涉及)

2.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三线一单”、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要求,严格甄别不符合要求的拟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要按照全省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结合区域资源,协调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链跨区域合理布局,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强化能源、钢铁、磷煤化工、建材、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等行业耦合发展,推动钢化联产、煤焦化以及林浆纸一体化等,加强产业间循环链接,促进能源梯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降碳增效。鼓励龙头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构建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链,促进企业间协同节能降碳提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工业节能降碳

1.调整优化用能结构。统筹用好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等不同能源品种,积极构建多能高效互补的工业用能结构。重点加强化石能源消费控制,有序推进钢铁、建材、磷煤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促进煤炭分质分级高效清洁利用,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鼓励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实施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能源部分替代煤炭,促进工业用能多样化。推动工业领域电气化,鼓励工业企业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加热等技术,提高工业终端用能设备电气化率。鼓励开发区、企业建设“光伏+风电+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聚焦煤电、钢铁、有色金属、磷煤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一批节能降碳工程,推动技术工艺升级,提升能效水平。鼓励工业企业对标能效标杆水平,应用节能低碳新产品、新设备,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能效“领跑者”行动,不断提升工业产品能效水平,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实施变压器、电机等能效提升计划,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风机、泵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升级,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大功率高压变频变压器、三角形立体卷铁芯结构变压器、可控热管式节能热处理炉、变频无极变速风机、磁悬浮离心风机等新型节能设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强化工业节能监察,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开展节能诊断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加大能源管控中心建设力度,加强精细化能源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提升能效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

1.创建绿色低碳工厂。培育绿色工厂,鼓励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建设具备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引导绿色工厂进一步提标改造,提升绿色化水平。到2025年,创建绿色工厂200家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以首位产业为引领,发展绿色经济,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链条,推进园区工业余热余压、废水废气综合利用,积极探索碳达峰优秀典型经验和案例。到2025年,创建绿色工业园区30个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鼓励汽车、机械、电子、纺织等龙头骨干企业,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设计、原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回收处理全过程,推动供应链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2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和建立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探索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评价,引导中小企业提升节能降碳能力。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在低碳产品开发、低碳技术创新等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强化清洁生产在工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减污降碳和产业升级改造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情况、技术装备水平、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和环境影响程度的不同,探索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升级,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结果应用;对“两高”(即: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双超”(即: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和“双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1.推动低碳原料替代利用。在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推广高固废掺量的低碳水泥生产技术,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钢渣、电石渣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鼓励水泥窑协同处置利用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垃圾焚烧飞灰等。探索利用可再生能源制氢、二氧化碳与焦炉煤气反应制氢和LNG,优化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等原料结构,推动化工原料多元化。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积极探索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路径,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有价组分提取、建材生产、井下充填、市政设施建设、道路材料、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深入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动赤泥、锰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攻关。着力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实施一批规模化、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积极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模式。到2025年,建设10个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全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9000万吨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促进钢铁、铝、铅、锌、镍、钴、锂等高效再生循环利用。促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聚焦退役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探索综合利用途径。围绕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围绕工程机械、煤机、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关键件再制造,打造再制造创新载体。加快增材制造、柔性成型、特种材料、无损检测等关键再制造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加强再制造产品的宣传和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低碳技术创新

1.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坚持自主研发+引进消化,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积极攻克一批新型节能及新能源材料、煤炭清洁低碳利用、高效光伏、高效储能、碳捕集利用封存、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复杂难用固废无害化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推动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工程化、产业化应用。发挥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推进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系统性解决方案成果转化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工业数字赋能

1.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改项目,促进工艺生产和用能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推动磷煤化工、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流程型工业在工艺装备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数字车间”“智慧工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鼓励工业企业和电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加强合作,利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统筹共享低碳信息基础数据和工业大数据资源,为生产流程再造、跨行业耦合、跨区域协同、跨领域配给等提供数据支撑。聚焦能源管理、节能降碳等典型场景,培育推广标准化的“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解决方案和工业APP,助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

1.煤电。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推动能耗和排放不达标煤电机组淘汰退出、升级改造或“上大压小”。积极推进66万千瓦高硫无烟煤示范机组建设,鼓励建设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机组,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到2025年,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30年,火电机组供电煤耗进一步降低。(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材。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型建材,推动建材行业原料替代,提升固废利用水平。加大替代燃料利用,加快清洁绿色能源应用。加快全氧、富氧等工业窑炉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推广应用水泥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低阻高效预分解系统等节能降碳装备。推进重点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清洁化、绿色化以及超低排放等节能降碳改造,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2025年,水泥、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水泥、玻璃等行业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磷煤化工。以煤炭资源高效利用为主攻方向,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磷矿资源,推进磷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提高磷矿共伴生资源利用和磷石膏综合利用比重,支持贵州磷化集团打造全国重要磷煤化工产业基地。加强磷化工磷矿高效酸解、高效蒸发浓缩、余热余压利用、黄磷尾气利用、新型煤气化工艺技术应用等节能技术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煤制甲醇和合成氨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80%,煤制乙二醇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达到100%,基准水平以下产能清零。到2030年,磷煤化工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钢铁。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聚度。围绕技术工艺绿色低碳化、工艺流程数控化、余热余能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能效管理智能化等方面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提升技术工艺和能效水平。大力发展短流程炼钢,提高废钢铁利用比例。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占比达50%以上,炼铁、炼钢工序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钢铁企业和铁合金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6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有色金属。相关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再生金属回收利用。积极探索冶炼余热回收、海绵钛颠覆性制备等技术,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推动电解铝行业电解槽大型化、结构优化、稳流保温、余热回收、智能控制等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到2025年,电解铝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50%;到2030年,电解铝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进一步提升。(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其他行业。医药行业推进洁净区空调系统节能,推动冷热电三联供,实现能源系统的梯级利用。白酒行业推广应用循环水系统节能技术、低温空气源热泵供热技术等,降低水耗。烟草生产企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型锅炉,提高锅炉能源转换效率,降低烟叶复烤能耗。特色食品行业鼓励使用先进的制冷设备,促进食品冷冻冷藏环节节能,推广粮食干燥系统节能,提升食品原料制备和生产过程的能源利用效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绿色低碳产品提升行动

1.开发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推动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培育具有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设计产品。聚焦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工业产品,鼓励生产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参与绿色低碳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制修订,探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到2025年,力争培育50种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供给。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有序发展轻量化材料、电机电控、充换电设备等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加快布局建设充换电站,构建便利高效的充换电网络体系。大力发展动力电池及材料、驱动电机等,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大力发展驱动电机、底盘、车身等关键总成,积极发展主被动安全系统、制动系统、汽车电子电器等零部件,培育发展铝合金车身、结构件等车用轻量化材料。(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绿色低碳建材产品供给。大力开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产品。水泥领域重点推广轻质高强特种水泥基材料、低碳酸盐水泥、低熟料配比水泥等。玻璃领域重点推广真空玻璃、气凝胶玻璃、贴膜中空玻璃等。陶瓷领域重点推广低能耗的薄型陶瓷砖、陶瓷薄板等。墙体材料领域重点推广保温高性能墙体材料、装配式建筑产品、相变储能墙体部件、光伏建筑一体化部件等。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与标识。开展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创建和绿色建材下乡行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能源生产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推动光伏、新型储能、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产品协同创新,鼓励智能光伏产业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设备升级。推进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低成本、高效率光伏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保障

(十二)健全标准体系

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制修订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贵州省工业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展工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探索开展碳排放实测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健全碳计量统计体系。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及省生态环保基金,支持节能节水技改、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示范、低碳零碳技术应用、工业数字赋能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政策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持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支持绿色建材等绿色低碳产品推广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市场机制

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市场机制的综合调控作用,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打通绿电认购、交易、调度、使用绿色通道,提升工业领域绿电使用比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推广节能降碳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落实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强化绿色低碳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发展绿色金融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多层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工业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支持金融资源精准对接工业企业节能降碳融资需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利用绿色信贷等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在煤电、钢铁、建材、磷煤化工、有色金属、轻工、机械等行业支持一批节能低碳技改项目。(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的决策部署,加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金融、能源等部门间协同,合力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市(州)和重点行业的指导,及时调度各市(州)、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责任落实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结合本地区工业发展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达峰路径,加大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力度,切实做好本地区工业碳达峰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节能降碳的主体责任,鼓励披露碳排放信息。(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宣传交流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等活动,依托各类媒体、组织等开展多形式宣传,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碳达峰相关政策宣传、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提高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意识和积极性,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近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贵州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落实《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结合本地区工业发展实际,按照本方案编制本地区相关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达峰路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根据《贵州省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编制了《方案》。《方案》系统提出了我省“十四五”及“十五五”期间工业领域碳达峰八项重点任务和若干保障举措,是推动我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是指导我省工业领域做好碳达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方案》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方案》立足贵州实际,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关键期,提出了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重点行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方面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重点行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为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2030年前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

《方案》还围绕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和绿色低碳产品提升行动,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提出了多项具体目标:到2025年,创建绿色工厂200家以上、绿色工业园区30个以上,力争培育2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50种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建设10个省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全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达到9000万吨左右;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达到305克标准煤/千瓦时;水泥、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产能比例超过30%;煤制甲醇和合成氨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80%,煤制乙二醇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达到100%;钢铁企业和铁合金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60%;电解铝企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超过50%。公众号:3060碳达峰碳中和。

三、《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

我省工业以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为主,《方案》结合我省产业特点和能耗现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产业低碳协同示范。

二是推进工业节能降碳。调整优化用能结构,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强化节能监督管理。

三是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创建绿色低碳工厂,打造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促进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四是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低碳原料替代利用,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

五是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创新,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

六是推进工业数字赋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

七是推动重点行业碳达峰。提出了煤电、建材、磷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其他行业实现碳达峰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八是实施绿色低碳产品提升行动。开发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供给,加大绿色低碳建材产品供给,加大能源生产领域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四、如何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保障。标准体系方面,加快制修订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建立健全贵州省工业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展工业领域碳排放核算,逐步建立健全碳计量统计体系。政策支持方面,利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基金,支持绿色低碳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发挥现有资金渠道促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市场方面,鼓励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等市场机制的综合调控作用,推动工业企业节能减污降碳。绿色金融方面,健全多层次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工业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利用绿色信贷等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改造。

二是抓好组织实施。组织领导方面,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各项工作。加强对各市(州)和重点行业的指导,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责任落实方面,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工业发展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达峰路径;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节能降碳的主体责任,加强碳减排信息公开,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宣传交流方面,加强碳达峰相关政策宣传、技术推广、教育培训,提高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意识和积极性,引导建立绿色生产消费模式,为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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