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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100%购买绿证、绿电、CCER等行为来达到碳中和不采取减排措施是不提倡的,拒绝“漂绿”,企业碳中和该如何选择?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3-03-16    浏览量:573      

企业100%购买绿证、绿电、CCER等行为来达到碳中和不采取减排措施是不提倡的,

拒绝“漂绿”,企业碳中和该如何选择?


  “双碳”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自身的碳排放,提前谋划,以尽快实现碳中和目标。这些自愿实现碳中和的企业在自身减排的基础上,往往需要通过额外的抵消途径才能实现中和。在广义碳市场中,绿电、绿证、CCER三种交易机制都是企业落实“碳中和”政策的市场机制手段,本文将逐个介绍这三种交易机制,并对比各种选择的优劣,为企业实现碳中和提供参考。

01.什么是绿证

  绿证,是“绿色电力证书”的简称,是指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也是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



  全国从2017年启动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向发电企业核发绿证后,厂商可以将绿证卖给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和个人等消费者。同时,绿证厂商售出绿证获得收益的部分电量,将不再受政府补贴。现阶段,绿证的核发对象主要为陆上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而分布式发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以及同样具有绿色属性的核电尚未纳入核发范围。绿证只允许交易一次,不得二次转售,不具有金融属性和投资价值。

  国际绿证在国内应用比较广泛的是I-REC,多由水电和带补贴新能源项目开发,售价较低,约为3~4元/MWh。2021年6月政策调整后,对中国项目只接受平价上网项目的申请。另外还有像APX的第三方绿证签发机构,是将新能源产生的绿证进行第三方认证,并由新能源企业售给用户。

02.什么是绿电

  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函复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同意《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推动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体现优先地位,全面反映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同时,《方案》还明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制度”,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绿电交易试点需要批量核发绿证,并划转至电力交易中心,电力交易中心依据绿电交易结算结果将绿证分配至电力用户。

  这一方面印证了绿电交易是基于绿证的交易,绿色电力用户将获得绿证;另一方面,也明确了绿电交易包含了电能量交易及其对应的绿色属性交易,实行“证随电走”。新能源企业既可以参与绿电交易,也可以单独出售绿证。与绿证的核发范围一致,目前绿电交易产品类别主要为陆上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

  相较于绿证,绿电交易具有可追溯性,企业的绿电采购行为可以链接到实体的新能源电厂并具备绿色属性认证。我国的绿电交易合同属于中长期合同范畴,属于金融合约而非物理交割。

03.什么是CCER

  CCER,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缩写,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CCER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补充机制,可以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2021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来说,既可以开发CCER,又可以开发绿证。

  CCER自2017年暂停后尚未启动,新的CCER政策仍在酝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CCER项目开发的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求具备“额外性”,即这种项目存在诸如财务、技术、融资、风险和人才方面的竞争劣势或障碍因素,在没有外来的CCER支持时就难以成立。“额外性”的意义在于CCER支持了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立与经济性的提升。因此,并不是所有新能源项目都能够申请CCER,随着新能源平价时代到来和装机规模大幅度增长,预计新的CCER机制对新能源申请门槛也会提高。

04.绿电、绿证和CCER各有什么优劣

  从减排的覆盖范围来说,绿电和绿证购买只能用于抵消范围二,即企业外购热力电力部分的碳排放,而CCER可以用于覆盖范围一,二,三的排放,即从企业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到外购电力、蒸汽排放,也包括开采和生产采购的原料、运输相关的间接排放。

  从时间限制方面,绿证要求“21个月原则”,即企业当年财务报告期的12个月,加上前6个月和后3个月,总共21个月。举个例子,如果企业2021年1月 – 2021年12月是其2021年财务报告期,需完成这期间的绿电履约,就要购买2020年6月-2022年3月期间内发电所产生的绿证。而CCER在开发项目的计入期内均可实现碳抵消作用。

  从开发角度来说,CCER开发流程长,难度大,而且存在备案不成功的风险,一般情况业主不具备开发能力,需要寻求专业的咨询公司开发,所以还存在一定的开发成本。绿证虽然也存在一些手续费上的成本,但是开发流程和难度都很低,所以从这一点看,如果两者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会优先选择开发绿证。

  从对应的减排量和价格方面来说,1个CCER对应1吨的二氧化碳减排量,CCER的价格参考碳市场价格,通常略低于碳配额价格,根据最新碳市场报告,碳排额价格约为58元/吨(2022年5月)。1个绿色证书对应1MWh结算电量,按照最新全国电力平均排放因子0.5839tCO2/MWh,一个绿证对应降低0.58吨二氧化碳排放,根据绿证认购平台上的信息,目前成交价大多数为50元/张,换算成减碳成本约为86.2元/吨CO2。绿色电力交易的溢价部分可以视为绿证的价格。在2021年9月首次全国大规模绿电交易中,成交均价较中长期协议溢价3-5分/Kwh(较火电基准价上涨约2分/Kwh),溢价与绿证价格相当。

  但是相比于绿证,绿电交易的“证电合一”不能够很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绿色电力需求。表现在空间上,我国绿证主要产生于三北地区,而消费者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绿色属性的流动严重受制于电网物理架构的约束;表现在时间上,绿电交易受制于新能源项目发电曲线和电力用户用电曲线的匹配度,极大降低了绿证交易的灵活性;表现在交易主体上,对于未进入市场的居民、公益事业等用户,无法通过绿电交易实现绿色电力消费。

  随着我国进一步推进碳交易,我国碳价预期将持续走高。《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报告》预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在建立之初约为49元/吨,到2030碳价有望达到93元/吨。而随着我国电力逐步清洁化,绿证的价格可能会逐步降低,最终可能会和CCER减排成本不相上下。

05.企业该如何选择

  对于强制履约的企业,CCER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但是对于自愿想实现碳中和的企业是没有5%的限制的。目前,新的CCER项目申请处于暂停状态,市场上的存量约为1000余万吨,主要掌握在交易机构手中。按照当前全国碳市场电力行业年排放量40亿吨、CCER抵消比例5%测算,每年CCER需求量约为2亿吨,市场缺口巨大。

  绿电交易与绿证、碳排放权、CCER交易市场难以统一。我国绿证、碳排放权、CCER市场实行全国统一市场,从不同角度发挥着助推碳减排的功能,市场价格紧密联系并相互作用。而绿电交易以省内市场为主,跨省区交易并行,交易价格随各区域供求关系变化差异较大。

  企业可以同时采用三种手段实现自身碳中和,可以使用CCER抵消已核定的碳排放量,用于覆盖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也可以通过采购绿电或绿证直接扣减其范围二中外购电力碳排放部分。前者被视为低碳,即先排放后抵消。后者被视为减碳,即直接减少了碳排放。因此,后者往往更受到企业青睐。另外,采购绿证、绿电有利于用户锁定用电成本,保障绿证绿电长期稳定供应。

  但是,什么减排措施都不采取,100%通过购买来实现碳中和是不提倡的,很容易被认定为Green wash(漂绿),遭到媒体和环保组织机构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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