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京津冀三地协同编制的《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编号为DB13(J)8457-2022)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现予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条、第3.0.12条、第3.0.14条、第5.3.2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DB13(J)/T210-2016及《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13(J)/T211-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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