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培训机构。
二、文件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电子化的通知》(建办人函〔2021〕97号)。
三、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数据上传
(一)上传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
(二)上传内容:
1.曾发证的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及证书信息(证书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职业资格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
2.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基本信息;
3.上传完毕后,请参照系统模板上传《数据上传确认书》。
(三)上传方式:可按培训管理系统中的模板逐一上传或批量上传。
(四)注意事项:
1.确保地市名称及地市编码填写准确;
2.确保发证机构编码与所发证书上机构编码一致。
四、电子证书换发
待各地完善机构、证书信息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将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之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通过培训管理系统注册个人用户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通过技能人员培训版块的【证书管理】菜单申领电子版《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培训管理系统的微信公众号已开通,培训合格人员可关注绑定个人账户,以便证书换发申领和日常查验。
五、其他说明
培训管理系统中“技能人员培训”模块已升级,可实现培训机构公布及管理、培训机构基本信息上传、师资信息管理、培训计划上传与审核、考核计划上传与审核,考核成绩上传与审核、生成电子证书、统计分析等功能。各地如有管理系统的,可申请对接。
为满足建筑市场监管及实名制管理工作需要,培训管理系统技能人员证书信息即将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数据共享。
如有疑问,请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职业技能管理处 联系电话:010-68318813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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