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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BIM/装配式建筑发展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0-12-17    浏览量:1390      


一、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担当作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三大攻坚战取得积极进展

聚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推进,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实,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鉴定回头看。建立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农户信息比对,确保数据精准。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6万户,完成171.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鉴定工作,确保困难群众不住危房。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完善帮扶机制,多措并举大力支持六安市裕安区以及太安村、陵波村脱贫攻坚。驻太安村扶贫工作队被评为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全省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黑臭、达到初见成效比例超过90%,宿州、马鞍山、芜湖市成为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验收,无害化处理率达68%。出台《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有力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聚力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积极落实土地供应和商品房库存挂钩机制,实施精准调控,推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落实,房地产市场保持总体平稳。合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国家试点稳妥实施。大力推动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处置,年初纳入调度的121个重大疑难项目,已成功化解51个,剩余70个项目已落实处置措施。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妥处置突发舆情,保障群众合法利益。

(二)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保障性安居工程深入推进。争取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118.46亿元,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827.51亿元,实现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3.11万套、开工率107.77%,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13.62万套、完成率135.29%十三五期间计划105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完成。新增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竣工交付16.11万套,约48万棚户区改造居民可实现安居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发布《安徽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19版),规范改造内容和程序,获得中央财政支持资金9.6亿元,列入民生工程的523个项目基本完成改造,惠及20.5万户居民。公租房保障力度加大。全省公租房累计竣工78.69万套,累计分配77.29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竣工57.22万套,累计分配56.79万套,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41万户。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国家试点,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6亿元支持,合肥市住房租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揭牌运营。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完善。以新市民为重点,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全年预计新增开户70万户。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基础工作,我省按时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拓展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渠道,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池州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获国家综合考评优秀等次,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全省累计15%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全省改造城市生活污水管网957.86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万立方米/日。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城市停车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完成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阶段性任务,累计建成管网长度5645.7公里,新增泵排能力2421.8立方米/秒,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蚌埠、宿州、宣城市获国家节水型城市命名。新增城镇园林绿地面积6797万平方米,建成城市绿道800.2公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切实加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我省已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1个、历史文化街区23个、历史建筑4224处。持续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省237个村落被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累计400个村落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数量位居全国第七。

(四)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提高。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抓长效。城镇公厕提升行动顺利开展,提升改造城镇公厕2592座。编制印发《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指导各地开展城市街区整治。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有效开展。选取33个城市社区和15个自然村作为首批试点,积极开展群众身边和房前屋后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智慧城管建设加快推进。省级智慧城管平台建成运行,实现与各市平台的数据对接。各市加快推进数字平台智慧化升级,并结合实际建立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监测系统,加强安全监测,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开展。持续推进合肥、铜陵2个国家级及淮北等6个省级试点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省累计1300个小区、80.8万户居民,以及4174家公共机构、1445所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800/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900/日。

(五)建筑业发展竞争力有效增强

建筑业综合实力不断壮大。联合15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意见》,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预计全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8910亿元、同比增长13%,新增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4家、一级资质企业17家。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以行业治乱为重点,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共有204家建筑业企业、220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理,289家建筑业企业、15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了建筑工程招标及破除市场壁垒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广全省竣工装配式建筑1482万平米,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3.0%;竣工绿色建筑5760万平米,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59.7%。编发《安徽省农房设计图集》,推进农房设计工作。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制度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开展违规海砂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力度,实行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承接工作平稳有序。

(六)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79项减少到57项,一张图、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联合审查、联合验收、区域评估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国家、省级和市级互联互通。行政审批效能不断提升。厅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由52项精简为40项,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深化。取消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136项,减证便民成效进一步显现。加快推行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制发建设领域各类电子证照13.9万本。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实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信用信息系统与住建部、信用安徽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对接。出台了建筑市场等3项重点领域信用管理制度。监管方式有效改进。统筹推进并规范厅本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年共检查企业和项目334个,发现问题963个,下发《执法建议书》80份。

(七)依法治建工作切实加强

行业立法深入推进。修订《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启动《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修订,推动《安徽省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7部法规规章列入省立法计划。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全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和合法性及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调整工作,规范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全年完成103500人次执法人员培训。建设稽查力度加大。以强化案件办理实效和质量为重点突出稽查震慑作用,2019年厅本级立案调查案件36件,对33个企业责任主体及40名从业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回头看,完善稽查执法制度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加快完善。制定《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推进《住宅设计标准》编制,发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等5项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和造价管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

(八)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整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一抓八整两治,突出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燃气供应、住房租赁中介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上下联动,推动解决了一批行业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主题演讲比赛,邀请系统内徐开峰、苏颖等劳模作巡回先进事迹报告。开展最美环卫工人学习宣传活动,传递行业正能量。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加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十届省委专项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举一反三,强化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有力。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干部选任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强化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全省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及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住建系统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加强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累计培训近400名党政领导干部、1.5万名专技人员。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开展了全省吊装职业、BIM技术设计与施工、装配式建筑等技能竞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阜阳市脱贫攻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反面教材,扎实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进一步精文减会、规范督查,全年全省性发文、会议同比下降64%61%无计划外组织开展的全省性督查检查,以实际行动为基层松绑减负。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9.997万套,基本建成15.254万套。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00个以上。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7.5万个。新增城市绿道600公里以上。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网900公里以上,基本消除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新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000/日、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一)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坚持问题导向,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进行再摸底排查,查缺补漏,严格认定程序、面积管控、质量管理,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不住危房,全面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二是坚决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标志性战役。推动宿州、马鞍山及芜湖市等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建设。全面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城市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切实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能。新建、扩建26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阜阳、淮南、六安、芜湖等市8座污水处理厂。坚决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落实省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23+N”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按期见底清零

三是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指导各地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继续排查问题房地产项目,分类梳理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拿出解决措施,集中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组织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三五规划实施绩效评估,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

(二)聚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一城一策长效调控机制。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效管理调控机制,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合肥市要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形成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指导城市制定实施一城一策方案,编制十四五城市住房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商品住房供应管理,落实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挂钩机制,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落实房屋网签备案制度,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制度。发挥省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加强对房地产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持续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查处、联合惩戒,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培育发展市场租赁住房,指导合肥等市深入推进住房租赁试点。规范发展公租房,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合理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加大对环卫、公交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加快已竣工公租房的配租力度。探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指导合肥市做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国家试点工作。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企业或其他机构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进行建设和改造,发展小户型和低租金的政策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阶段性住房困难。

四是稳步推进棚改旧改做好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积极支持各地棚户区改造。加大调度推进力度,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力争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棚改新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实现开工三年以上棚改项目竣工率95%以上。加强棚改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以城市更新为契机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合理确定资金共担机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强化改造后小区管护。

五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平稳运行。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将更多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评估制度。抓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期房贷款风险。打造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业务办理离柜率和服务便捷度。

(三)聚焦城市更新和功能品质提升,系统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实施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按照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指导各地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加快我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二是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工程。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主次路网级配,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堵点,推进城市主次干道白改黑和城市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健身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

三是稳步开展城市体检工作。以解决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以评促改,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治理城市病,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完成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评估,实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普查测绘、整治修缮、挂牌保护工作。

(四)聚焦建设优美宜居城市,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一是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度,实现设区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合肥、铜陵等国家试点城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是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持续加大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力度,设区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加快城镇公厕建设,城镇公厕达到每平方公里35座。积极开展以市容环境整治为主要内容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试点工作,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打造街头绿地游园。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城管执法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建立更加顺畅的城管执法部门协同机制。完善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强转树三年专项行动,树立文明规范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四是积极推进城市治理模式创新。按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优化城市管理服务,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提供惠民便民服务。实现省市县三级智慧城管平台互联互通,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完善城市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应用。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强化与城管执法工作相衔接,推进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发布《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导则》,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

(五)聚焦推动乡村振兴,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一是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能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治理、信息化管理、群众化参与。统筹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和服务,因地制宜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严格控制增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二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组织各地编制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规划。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和传统建筑挂牌。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试点,探索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发展相适应的有效路径。

三是加强农房建设指导。推广使用农房设计图集,组织开展农房建设技术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开展钢结构装配式等农房建设试点,着力提升全省农房设计和建设品质,逐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四是着力补齐小城镇建设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增加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就近就地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六)聚焦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持续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推进修订《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快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行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制度。深化工程造价等市场化改革,完善工程建设计量计价规则及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快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健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是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提高建筑产业信息化水平。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立法,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绿色建造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启动一批省级装配式基地示范建设。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率达6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

三是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立法。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强化危大工程管理。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

四是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加强和整合力量,做好职能承接,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培训,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组织开展已办事项回头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聚焦营造更加优良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审批信息共享。上半年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整合随机抽查事项,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组织编制《安徽省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程》,统一规范检查流程、厘清责任边界。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管理,严禁计划外的随意检查和执法扰民。加强检查结果运用,建立完善检查结果公示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行政处罚。

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资质资格许可精简事项,加快一体化网上平台应用,扩大电子证书和印章的应用。按照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加快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行业信用评价指导标准和评价办法,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有序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八)聚焦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一是以践行两个维护为根本,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及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地生根。

二是以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为重要内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为引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动重要领域立法进程,形成更加完备的行业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复审工作。依法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治观念和制度意识,提高运用法律和制度干事创业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三是以夯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加强党员干部全方位监督管理,突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防患未然。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是以转变作风为突破口,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抓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整治,扎实开展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整治,树立正确政绩观,锤炼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加大住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提升住建干部人才政治素质和能力本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落实老干部两个待遇,做好老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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