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张艳杰等56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胡妤等83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王勇丽等89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刘洋等65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吴海峰等10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张艳杰等56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胡妤等83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王勇丽等89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刘洋等65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吴海峰等10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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