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工程咨询师
专业管理综合化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师)的基本需求。全过程工程咨询(师)涉及工程技术和工程项目管理两大类专业。其中,工程技术咨询又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检验检测和鉴证(定)等专业技术;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投资筹策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施工监理、造价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后评价等专业管理。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咨询(师)主导或牵头企业必须有工程技术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的专业人才,特别是必须具有复合性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结构的跨专业人才,作为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总负责人。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定位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也就是咨询型代建项目的负责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要统领可研、设计管理、招标代理、施工管理、运营管理以及全生命造价管控的咨询服务和过程控制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除自身专业外要掌握项目管理和人文社科通识,新时代新咨询对专业人士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了适应未来人类社会的集成范式,急需重构总负责人的知识体系。
全过程咨询就是技术人员和这个项目的实际操作人员,全过程项目管理师就是管理层也就是这个项目的最高管理层,也就是每个企业里面的董事长总经理,高层或者分管副总这样的管理型人才是定位在这个全国的管理市场,是这个项目的统筹管理的。
一、全过程咨询服务
我国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化、专业化快速发展,形成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业态。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有必要创新咨询服务组织实施方式,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
二、不转型势必被淘汰
1、全过程咨询服务
随着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出台,意味着第三方咨询公司业务转型的开始。简单、单一、重复性的咨询服务都将转向全过程咨询服务。对第三方咨询公司来说,综合知识的需求会很大。
2、全过程咨询服务成本节约
单项、单领域咨询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业主需求,单一、单领咨询服务时间成本大,经济成本高,风险成本高,人均工作量大,随着全过程咨询服务出现,高成本的人工不再是主力工作。全过程咨询服务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经济、降低风险。业主更愿意选择全过程咨询服务。
3、BIM上市
人工智能、BIM模型上线,实现项目规划与预测、财务决策 、优化性、可出图性和一体化性等等的功能。
4、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未来发展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势必成为未来发展方向。《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人员要求,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三、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
1、随着职业教育发展的大力推进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针对全过程咨询领域推出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因此,在目前最新的建筑历史和发展背景下,又应运而生了一个更加新型,更加全面型的建筑专业技术人才—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建筑工程专业人才的培训和认证。
2、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咨询和服务的人员。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以全过程咨询和管理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是最新型的全过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为一体的复合型全面人才。
3、在目前我国相关部门的大力推行下,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对建筑工程类企业的帮助和作用也越来越大,包括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加分、企业资质升级、职称评定、项目入库、人才入库等,同时对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具有其重要的相关意义。
四、哪些人都在考取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
1、第三方咨询公司专业人士
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造价、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的专业职场人士,尤其适合项目经理、总工程师、造价员、投资经理等工程岗位人员。
2、国企、央企、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需要利用专业的方法做出专业决策的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例如: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厂长、副厂长、三总师等
全面了解“全过程工程咨询”
01.全过程工程咨询概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以下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鼓励建设单位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
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当以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帮助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效率、节约建设资金。可见,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工程咨询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的相关咨询管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委托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不能是其他主体。因此,工程咨询公司受其他主体委托提供的咨询服务,不属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范畴。另根据《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第3.2.1款的规定,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其他工程咨询服务,比如:规划咨询、投资咨询、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勘察、工程检测、海绵城市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当地政府报批报建所需要的咨询服务等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0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实施方式
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
因此,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开展服务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一家工程咨询企业实施;二是由多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工程咨询企业组成联合体实施。可见,即使一家勘察、设计或监理等只在某一方面实力比较强的工程咨询企业仍然可以通过联合的形式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而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0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否需要招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并未提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否应当招标的相关内容,但部分省份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如何进行招标作了明确规定。
1.四川省:
《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当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时,只需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其中一项进行招标即可,其它咨询服务可直接委托给同一家咨询单位,无需再对其它咨询服务内容进行招标;对于不需要依法进行招标的社会投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
2.湖南省: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政府投资或国有投资试点项目应按照《招标投标法》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投标,不需要进行招标的社会投资试点项目可直接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招投标代理企业应简化招标前置条件,在项目立项时即可进行全过程咨询单位招标准备工作。对于已经公开招标委托单项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补充合同形式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委托给同一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
3.吉林省: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内容不包括前期投资咨询的,可在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依法不需招标的项目 ,可以直接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江苏省:
《江苏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规定:“采用建筑师负责制的工程项目,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技术服务可不另行招标。”
5.陕西省: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通知》规定:“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可在计划实施投资时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内容不包括前期投资咨询的,可在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依法不需招标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04.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该具备的条件
1.资质:
《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这意味着当前国家层面对于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企业资质并无明确限制,仅当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承担勘察、规划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时应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
2.服务能力:
《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同时具有良好的信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建立与其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部门及组织机构,配备结构合理的专业咨询人员,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综合性多元化服务及系统性问题一站式整合服务能力。” 可见,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具备提供咨询服务所具备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
3.资信要求: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23条和《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对工程咨询企业有关信用评价标准以及相应的信用管理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实践中,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除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外,还可能需满足发改委有关的信用评级标准。
4.人员要求:
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0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的责任
1.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要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2.各企业联合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时,牵头企业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牵头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机构,根据与委托方合同约定对服务成果承担总体责任;联合提供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的,各合作方承担相应责任。”
3.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对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实行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咨询单位在开展项目咨询业务时,应在咨询成果文件中就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及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作出信用承诺。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工程咨询质量导致项目单位重大损失的,应倒查咨询成果质量责任,并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三十一条进行处理,形成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追溯机制。”可见,工程咨询企业对咨询成果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司作为工程咨询企业,也应受《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约束,对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06.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优势有哪些?
以前我国传统的建设模式是将建筑项目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阶段分隔开来,各单位分别负责不同环节和不同专业的工作,这不仅增加了成本,也分割了建设工程的内在联系,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缺少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信息流被切断,很容易导致建筑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以及带来安全和质量的隐患,使得业主难以得到完整的建筑产品和服务。而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其高度整合的服务内容在节约投资成本的同时也有助于缩短项目工期,提高服务质量和项目品质,有效地规避了风险,这是政策导向也是行业进步的体现。
07.全过程工程咨询与工程总承包的关系
近年来,政府近年颁布多项关于鼓励和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政策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都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核心内容之一。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是投资建设方与建设实施方之间的一种业务合作关系,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在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中所采用的一套服务体系和模式。工程总承包的推进也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创造了需求,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
《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完整文件地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3/t20190322_239867.html
附: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文件目录(有需要可复制标题查询)
一、国务院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二、部委文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
2、《关于征求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监函〔2018〕9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市〔2017〕102号)
6、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建市〔2017〕145号)
7、关于《征求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建市设函〔2017〕62号)
三、地方文件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加快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19〕19号)
2、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发改基综〔2019〕324号)
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服务能力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咨监协〔2019〕16号)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发〔2018〕2号)
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试行文本的通知(湘建设〔2018〕17号)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18〕79号)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和《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的通知)(苏建科〔2018〕940号)
8、关于印发《温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130号)
9、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建科〔2017〕526号)
10、关于印发《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7〕208号)
1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
1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发〔2017〕11号)
13、关于印发福建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科〔2017〕36号)
14、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建勘设〔2017〕33号)
15、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17〕114号)
四、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
1、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咨询企业版)
2、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全过程工程咨询师,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是紧缺人才。在国家提倡和引导发展全过程模式的大趋势下,全过程证书将成为未来炙手可热的黄金招牌。如果趋势是一批马,那我们不能跟在马后面跑,我们要骑在马背上。各位,请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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