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定四川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告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56号),推动装配式建筑扩面增量,根据《四川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规范化建设,保障装配式建筑质量和安全,在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复核,中国建筑西南建筑设计研究院等5家企业通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认定。
希望通过认证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加大装配式建筑人才培养,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附件:四川省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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