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学习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总体来说,新国标对于如何评价装配式建筑分三步:
一、计算各评价项的应用比例;
二、计算装配率;
三、评价、定级。
在新国标中,两率并一率、统一以“装配率“作为唯一指标来评价装配式建筑的装配化程度。以预制率,多是结构的装配,而装配率,才体现装配式建筑的全部。
一、评价:是装配式建筑,但不一定能评级
在新国标中,对装配式建筑的评价分为两级:认定、评级。在数量上的差异是装配率得分不同;在本质上的差异是竖向构件是否是预制构件。
(一)认定:按新国标评定为装配式建筑,需要满足以下四项指标:
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分≥20分
2、围护墙和内隔墙的评分≥10分
3、采用全装修=6分
4、装配率≥50%
(二)评级:若要参加装配式建筑的评级,则在上述四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35%(即必须在竖向构件预制上拿到20分)
2、参与评级的装配率起点是60%,高出不评级的装配式建筑10%。
装配率60%~75%时,评价为A级装配式建筑;
装配率76%~90%时,评价为AA级装配式建筑;
装配率95%及以上时,评价为AAA级装配式建筑;
因而,要想进行装配式建筑的评级,就必须有竖向结构构件的预制。
二、计算装配率,需要注意的三项内容
在新国标中,装配率是合格建筑物评价装配化程度的唯一指标。对装配率是这样定义的:
装配率:单体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体结构、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设备管线等采用预制部品部件的综合比例。
要点一:有几个评价项是强制性评价标,有及格分。
按新国标评定为装配式建筑时,有以下3个强制项:
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分≥20分,但不强制是竖向预制,还是水平预制。
2、围护墙和内隔墙的评分≥10分,但不强制是非砌筑,还是一体化。
3、采用全装修=6分,但不强制用装配式装修。
按新国标进行评级时,除上述3个强制项以外,增加1项:
1、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预制部品部件的应用比例≥35%(即必须在竖向构件预制上拿到20分)。
要点二:打分之和,不是装配率。差异在于不是所有项目都以100分为基准。
在新国标中,对装配率的计算是综合比例,不是打分之和。如下图: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公式中的Q4。需要注意一个误区:将不想做的评价项作为Q4扣除分值。
这一点,在条文说明中进行了详细说明。Q4是指在客观上,建筑使用功能中没有的项目,而不是主观上选择不做。比如厨房、卫生间于住宅就是必须有的建筑使用功能,而对于办公楼来讲,厨房在客观上就不是必须的建筑功能,那么办公楼项目中就可以扣除这6分。而住宅,就不能扣除厨房这一个评价项目。
因而,住宅项目的评价满分一般是100分,而办公楼、商业、图书馆等公共项目,一般没有厨房,满分可能就是94分。
要点三:三大类、共11个评价项之间可能有重复,这是新国标所允许的。
这11个小项之间,是存在某些联系,或者说联动性。这一点运用得好,对于降本增效也很有助益。这种联动性,既是“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的体现,也是鼓励企业往更高阶尝试的一个好做法。
例1:“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与“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之间有这样的关联:后者的一体化必然也满足前者的非砌筑的要求。因而,如果选择做后者一体化应用比例80%,得5分,那么前者非砌筑也同时可以得到5分(反之,则不成立,非砌筑不一定是一体化)。比如有幕墙(是否要求是单元式幕墙,在新国标中没有明确),或外挂一体板的项目,就能同时满足这两项。内隔墙一体化与内隔墙非砌筑同理。
例2: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与干法楼地面之间也有联动性。只是这种联动性之间的量化关系不一样。集成厨房的应用比例70%就可以得到3分,但不代表干式楼地面也达到了70%,还必须加上其他功能间的干式楼地面面积再算应用比例。
例3:评价项中有4项与“全装修”这一强制项有关联。因而,在计算增量成本时,就不能不扣除全装修普通做法时的成本。比如集成厨房的增量成本不是集成厨房-不做厨房装修的成本差,而是集成厨房-普通厨房装修的成本之差。
三、计算应用比例时,需要注意三点特别之处
在新国标中,装配率是评价建筑物装配化程度的唯一指标。装配率的计算是基于3大类、11个评价项的实际得分分值。而评价项的得分分值是基于每一评价的应用比例。
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一)应用比例的计算单位,各不相同。详见下表1。
竖向构件按混凝土体积计算,水平构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内外围护墙按外表面面积计算,等等。
(表1 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5)整理)
(二)应用比例在计算中的分子,有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否则浪费成本。
主要是针对结构构件,分子是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之和,但新国标允许“符合本标准条件的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计入计算”。
竖向构件:
水平构件:
(三)应用比例在计算中的分母,不一定与分子的计算口径一一对应。
11个评价项中,有2个出现这种情况。
例如:水平构件计算应用比例时的公式如下:
分子:是预制构件的水平投影面积;
分母:是各楼层的建筑面积总面积,与构件没有关系。
这种情况的另一处,在干式工法楼地面评价项中。
总结
在新国标中,装配率是合格建筑物评价装配化程度的唯一指标。总体来说,新国标对于如何评价装配式建筑分三步:一是计算各评价项的应用比例;二是计算装配率;三是评价。
在对装配率的理解和计算时,需要注意三大基本规则:一、是装配式建筑,但不一定能评级。差异在于装配率得分不同;二、打分之和,不是装配率。差异在于不是所有项目都以100分为基准;三、共11个评价项之间可能有重复,这是新国标所允许的。灵活运用则有利于降本增效。
在计算各评价项的应用比例时,需要注意三点特别之处:一、应用比例的计算单位,各不相同。竖向构件按混凝土体积计算,水平构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内外围护墙按外表面面积计算,等等;二、应用比例在计算中的分子,有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否则浪费成本。主要是针对结构构件,分子是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之和,但新国标允许“符合本标准条件的预制构件之间的连接部分的后浇混凝土也可计入计算”;三、应用比例在计算中的分母,不一定与分子的计算口径一一对应。在11个评价项中,有水平构件、干式工法楼地面这2处不一样。
参考文献:
1、《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
2、第八届中国(国际)预制混凝土技术论坛会刊之《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与案例分析,作者:张守峰、姚远
3、《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解读及几点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