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材料和电子数据申报须知
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需要申报注册材料和进行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一、申报电子数据
申请人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urd.gov.cn),进入办事大厅,点击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线申报,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pqrc.org.cn)-《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免费下载、安装和运行个人版和企业版软件,使用该软件填报、打印申请表和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二、申报注册材料(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一份)
申请人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地所在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递交注册材料。
(一)初始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初始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电子数据一致)
2. 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有带建设部和人事部印章页和个人信息页)
3. 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印制身份证正反两面)
4.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 相应的业绩证明;(附在申请表上,需要盖聘用单位公章)
7. 逾期初始注册的(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延续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延续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电子数据一致)
2.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 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需要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三)变更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变更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电子数据一致)
2. 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 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5. 办理变更注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和注册化工工程师需要提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四)更改、补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号(需要同时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更改、补办申请表;(需要与申报电子数据一致)
2. 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注册证书声明的证明,或持污损的原注册证书申请更换。
(如系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号更改,需要更改执业印章号的,需提交聘用单位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
(五)更改注册单位名称(不需要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单位更名报告(报告中说明原单位名称变更为新单位名称,并 说明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需要申请注册单位更名);
2. 工商管理机构更名通知复印件;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六)注销注册(不需要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注销注册申请表(从“个人版”软件上下载、填写、打印即可);
2. 注册证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如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出具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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