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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1建筑工作要点!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重视建筑人员培训。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1-06-29    浏览量:1101      

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安排好今年建筑市场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322

附件如下:

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建筑市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工作目标

编制完成《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建筑业发展十四五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指导各地完成建筑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创新监管方式,推进“双信”工程建设

(一)推进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完成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研发,开展信用培训及信用信息采集工作,415日前发布第一批信用评价结果,61日前发布第二批信用评价结果。

研究修订施工和监理评标办法,将信用评价运用于市场监管、招标投标、资质管理中,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通过信用监管实现市场准入和施工现场管理的两场联动。

(二)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建设

上半年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云的升级改造,开展企业库、项目库、人员库、信用库(四库)信息整理。在内部实现工程建设云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系统、消防云、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数据资源整合,在外部实现与人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高效协同的行业监管和业务协作。

上线微信小程序,实行人员入库;开展项目库信息整理,实行业绩分级审核管理。

完成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建筑工人考勤数据的实时更新,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建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数据上传、更新、定期通报制度。

三、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资质审批改革

全面推进网上审批,进一步压缩专业资质审批时限。实现水利、交通等专业资质网上审批;与市场监管局对接数据,实现企业工商登记变更、资质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一键办理;与人社部门建立建筑企业人员社保数据的实时查询机制;规范告知承诺制资质审批核查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改革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事项,全面梳理全流程审批事项、环节、条件等,优化审批流程,将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推进审批系统与自然资源、人防、应急管理、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系统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部门间互认互用的电子证照;加强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组织中介机构应入尽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评估、报装、收费等行为和时限,加强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监管。

(三)改革工程担保制度

通过招投标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搭建建筑行业全服平台,与工程建设云完成系统对接,会同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四)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

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的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研究拟定我区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精简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服务,做好新旧资质管理政策衔接,稳妥做好企业换证工作。结合资质改革,支持总承包企业发展,扶持专业承包和劳务作业企业发展,完善市场运行机制,优化市场环境,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部分地州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调研,指导各地进行装配式建筑发展评价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装配式建筑各项优惠政策,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落实装配式建筑各项要求;健全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装修、验收、使用维护等全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做好装配式建筑评价,推进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发展产业联盟,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指导在装配式建筑中大力推广使用BIM技术和全装修模式,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力争202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二)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方式

贯彻落实《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选取部分地州进行试点,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的要求,做好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宣贯工作,推动工程总承包向全产业链延伸;结合企业资质改革,鼓励设计企业申办施工资质,鼓励施工企业申办设计资质,培育发展总承包企业和懂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的总承包复合型人才

(三)推进工程全过程咨询

配合自治区发改委研究制定《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实施意见》,支持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五、加快建筑工程招投标改革 

   选取部分地州开展试点,研究探索“评定分离制度及在评标办法中的应用,制定《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

修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招投标监管流程和工作规则。研究制定《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评标办法。

继续深入推行“不见面开标工作,做好不见面开标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强对试点地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指导,总结经验,推广使用。

落实《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做好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工作。

六、落实好建筑领域3年20万人培训就业工作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基地,引导企业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做好建筑业企业对口帮扶南疆四地州建筑领域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确定10—15家企业对口帮扶一个县市,建立技术人员师资库,与对口帮扶县市培训基地和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落实技术工人实习就业等工作。将企业助力就业培训工作纳入信用管理。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建立培训就业系统,实现培训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

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持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项制度措施。

八、积极推动完善法规制度

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条例》修订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研究制定建筑市场管理配套制度,修订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加强注册和执业管理制度。

九、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核查制度。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十、开展课题研究

组织开展《自治区建筑业发展》课题研究,分析新疆建筑业发展现状,查找短板弱项,提出“十四五时期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十一、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建引领。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廉政风险点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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